驾驶证网讯:日前,在葛羊路与慈湖河路路口,发现一辆桑塔纳沿葛羊路缓慢开来。见路口有交警查车,该汽车就时走时停,执勤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同意检查。开车的是一名年轻女驾驶员,车上还坐着四个人。当交警需要驾驶员出示驾照和行驶证时,坐副驾上的男子,快点下车递上行驶证。
原来,车上坐的是三名学员和一个“汽车陪练”。因急于考试,驾校练车机会少,三名学员看到“陪练”广告,与“陪练”吴某约定好了时间,吴某驾驶我们的车来到葛羊路,就坐在副驾驶上充当起“教练员”,没想到刚走800米,就被交警逮个正着。
交警表示,像吴某充当教练、用私家车作为教练车,学员未获得汽车驾照却驾驶机动车辆都是违法行为。
交警部门友情提示,烧钱找汽车陪练的行为,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,不但害人害己,由此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、财产与人身伤害等问题,以后解决起来后患无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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